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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組織沿革

  • 創新育成中心前身為「臺大慶齡創新育成中心」,設立於八十六年,八十八年更改為創新育成組。九十八年進行組織改造併入產學合作中心,單位名稱亦更新為「創新育成中心」。負責落實本校師生的研發成果,配合政策營造創新型中小企業早期發展的環境,藉由提供整體的營運管理、技術諮詢服務及基礎設施,協助創新型中小企業茁壯體質,穩健成長。
     

  • 為配合行政院科學技術基本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之施行,國科會將補助計畫完成之研究成果及其智慧財產權由國有轉而歸屬執行機關所有。本校為因應此項變革,並保障校方及研究成果發明人之權益,八十九年由「研究發展委員會」下轄之建教合作中心的「服務組」負責辦理本校教師之研究成果管理、技術移轉及產業合作聯盟等業務。
     

  • 九十六年本校進行行政單位架構組織調整,將「研究發展委員會」改為「研究發展處」,內部仍然設立研究發展委員會。下設「企劃組」、「研究計畫服務組」、「技術移轉組」及「產學合作組」,掌理學術研究之規劃、推動、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及其他研究發展相關事項。
     

  • 九十八年一月教育部結合國科會及經濟部共同推動「大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激勵方案」,透過競爭型獎助方式,促進大專校院產學合作組織重整,提升產學合作專業能量。本校獲得教育部此計畫的支持,並為達成加值產學合作連結創新之願景,已調整研發處現有的組織與架構,將技術移轉組、產學合作組、創新育成中心整合成一功能性產學合作中心。
     

  • 九十八年五月產學合作中心在水源校區思源樓正式揭牌營運,目的是為了加快落實研發成果於產業應用的速度,整合了過去的技術移轉組、產學合作組與育成中心,將產學合作中心作為臺大未來處理這些事務的單一窗口,並積極推動「智權深耕服務」、「技術移轉推廣」及「新創事業培育」等三大產學策略,藉由產學合作技術研發、技術行銷與媒合、技術移轉、專利授權與轉讓及顧問媒合服務等業務之推廣,為我國產學合作活動注入一股新的活力。
     

  • 一百零一年為使全校教職員生好的創意構想、優秀的技術與專利能轉化為新產品或新產業,對社會帶來更多的影響與貢獻,產學合作中心更名為「產學合作總中心」,新設立「創意實現中心」,希望透過中心的資源與協助能將臺大好的創意真正落實。
     

  • 一百一十三年為配合業務實務執行狀況,調整產學合作總中心下轄功能性組別或中心之名稱為「產學企劃組」、「智財管理與推廣中心」、「創新育成中心」,其中「智財管理與推廣中心」下再依據業務功能區分「智權管理組」與「技術移轉組」。調整後整體服務範疇不變,持續以專業能量負責全校專利、技轉、新創與育成業務,穩健推展校園研發成果至產業化應用。